在政策执行协同上,进一步梳理川渝税费政策差异,深入落实《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协同川渝部分金融行业增值税政策执行口径,探索推进川渝水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协同,统一两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标准。在此基础上,协同落实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,更好推动川渝两地制造业企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升级,加快培育发展具有川渝特色的新质生产力,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。先行用地方面,在国家重大项目基础上,将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列入《国家公路网规划》工程的改扩建项目以及省级能源、交通、水利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先行用地适用范围。上述举措有效解决了用地组卷报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,目前政策效应逐步显现,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。详情